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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知)
苏安监[2005]1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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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5年外省入苏销售烟花爆竹定点企业名单”和
统一使用“江苏省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为规范江苏省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控制烟花爆竹产品流向,加强烟花爆竹购销储运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江苏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2005年外省入苏销售烟花爆竹定点企业名单》、《江苏省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烟花爆竹销售专用封箱签》模板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批发销售企业只准向本省合法的生产企业或经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点的外省生产企业订货。禁止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私人订货、进货。鉴于目前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正在进行,在征求湖南、江西、安徽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2005年外省入苏销售烟花爆竹定点企业名单》,以及《江苏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名单》供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选购订货。
(二)从7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江苏省烟花爆竹买卖合同》。《江苏省烟花爆竹买卖合同》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省安全生产协会印制并统一编号,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在购销烟花爆竹时使用。
(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省安全生产协会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专用封箱签》模板,各市根据模板要求,自行印制。各市可根据需要在封箱签上加贴防伪小标签。该模板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下发给各市,请各市尽快电话告知电子邮箱地址。
联系电话:025-83332363 联系人:王立峰
特此通知。
附件(见相关下载):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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